雲收納服務協議

為使用迷你儲存的服務,您應當閱讀並遵守《雲收納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請您務必審慎閱讀、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特別是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條款,限制、免責條款可能以黑體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1.協議的範圍

1.1本協議是您與迷你儲存之間關於用戶使用迷你儲存相關服務所訂立的協議,其中所涉及名詞含義如下:
1.1.1迷你儲存:是指迷你儲存基於網絡而提供的倉儲管理系統平台,及其相關服務可能存在的運營關聯單位,包括但不限於我們的網上服務、實體倉儲和物流運送等部分。
1.1.2用戶:是指在迷你儲存系統網頁上註冊並取得帳戶的合法用戶。在本協議中更多地稱為“您”。
1.1.3收納專用箱:是指本服務系統提供給用戶的塑膠材質的收納箱;以下稱為專用箱。
1.1.4標準計費單位:是指每個專用箱所佔據的空間大小為一個標準計費單位;以下簡稱為計費單位。並且它是以“個”為計量單位的。每個標準計費單位相當一個專用箱的空間或(外:55.7x38.7x32.3cm 內:50.5x36x31cm)空間。
1.1.5送空箱:是指用戶在網絡上申購專用箱,我們送至用戶指定地點的工作。
1.1.6入倉:是指用戶在網絡上預約我們上門收取物品,放入本服務系統倉儲區的工作流程。
1.1.7出倉:是指用戶預約物品取回,物品從本服務系統的倉儲區取出,按照用戶指示將物品送至用戶指定地點的工作。

2.帳號與密碼安全

2.1您在使用迷你儲存的服務時需要註冊一個帳號。關於您使用帳號的具體規則在註冊時會詳細告知。
註冊成功的用戶,將會得到一個且是唯一的帳戶名稱,並且與相應的密碼配合使用。密碼是用戶在帳戶使用過程中唯一的驗證措施,故用戶需要妥善保管密碼和帳戶的安全。若是因為客戶對密碼保管不當造成的用戶任何損失,迷你儲存系統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用戶個人資料保護

3.1保護用戶個人資料是迷你儲存的一項基本原則。我們對用戶的資料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國際通行慣例進行保密措施。
3.2您在註冊帳號或使用本服務的過程中,可能需要填寫一些必要的資料。若您填寫的資料不完整,則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在使用過程中受到限制。 這些資料要求用戶使用迷你儲存必須要登錄並在迷你儲存網頁上填寫真實、合法、有效的資料註冊後,才可以成為迷你儲存系統的用戶。你的資料真實有效性能夠保障我們提供給你的服務舒適度。 若因用戶提供的註冊資料有誤或是虛假資料所造成的一切不便及損失由用戶自行承擔。
3.3一般情況下,您可隨時瀏覽、修改自己提交的資料,但出於安全性和身份識別(如號碼申訴服務)的考慮,您可能無法修改註冊時提供的初始註冊資料及其他驗證資料。
3.4迷你儲存將運用各種安全技術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來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以免遭受未經授權的訪問、使用或披露。
3.5未經您的同意,迷你儲存不會向平台以外的任何公司、組織和個人披露您的個人資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使用本服務的方式

4.1您應當通過迷你儲存提供或認可的方式使用本服務。您依本協議條款所取得的權利不可轉讓
4.2您不得使用未經迷你儲存授權的插件、外掛或第三方工具對本協議項下的服務進行干擾、破壞、修改或施加其他影響。
4.3存儲物品的要求與限制以及管制措施。
4.3.1用戶可以存儲任何您想要儲存的符合儲存要求的物品,只要可以放入我們的專用箱內(限制物品除外)。但為了保護您的物品的安全和隱私的安全,用戶必須使用本系統提供的專用箱進行收納。我們的每個專用箱容納重量限制為不大於20公斤/箱,而且您必須確保專用箱的頂部能夠平坦封閉,保證您的物品安全無虞。
4.3.2為保護用戶的合法權益,迷你儲存系統可以儲存的物品有以下限制,以下物品不得存放:
a.植物、動物或任何其它生物(包括人類)。
b.生鮮、易腐壞或影響公共衛生之物品。
c.油品、溶劑、化工原料等易燃物品。
d.炮竹、火藥、瓦斯、武器等易爆裂物品。
e.化學品、輻射物、生化物、有毒廢料等危害公眾安全物品。
f.任何發出異味、噪音、震動之物品。
g.不道德、法律禁止或任何非法取得之物品。
h.其它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物品。
4.3.4因用戶隱瞞儲存上述限制物品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用戶自行承擔。迷你儲存系統可要求用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並享有進一步追究用戶法律責任的權利。
4.3.5管制措施:迷你儲存系統有權採用必要的設備進行查驗,若有違反上述儲存限制的物品存在,迷你儲存將會拒絕接收用戶的專用箱,並且不退還用戶已經支付的款項。若有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禁止的物品,迷你儲存會直接將用戶的專用箱移交警方處置,而且不會告知用戶,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用戶自行承擔。

5.物品遞送及專用箱使用要求

5.1簽收運單:通過迷你儲存系統生成的簽收運單是為用戶的物品在遞送過程中安全而特別準備的,具有契約性質。
5.2用戶和迷你儲存的責任及承諾
5.2.1用戶及其委託的代理人保證所委託發運的物品符合國家法律所規定,不違背承運人意志的物品。
5.2.2對委託承運的物品應該妥善包裝,且必須符合物品安全運輸的要求,對特殊性物質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損壞的物品等), 用戶應做好特殊包裝,並向迷你儲存作出特別聲明,或用戶可自行額外投保。
若是專用箱內置放有易碎或貴重物品,請用戶務必妥善包裝。並要向迷你儲存系統聲明,以便我們妥善置放,以保障用戶的物品安全。若是用戶專用箱內包裝物不完善或未提前聲明而造成物品的損失,迷你儲存系統不承擔任何責任。
5.2.3用戶必須在交、收貨前核對簽收運單上的具體資料包括:全稱姓名、地址、聯繫電話等要件。
5.2.4用戶承諾承運方有權放棄或拒絕接收不適宜快運方式運輸的,有意或無意隱瞞物品真實品名及價值及國家法律明令禁止攜帶、郵寄、運輸的物品,一旦違反,用戶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5.2.5迷你儲存將根據用戶要求,將需要額外保險的物品按申報實際價值加收保險費。
5.3安全要求:為保障物品的安全,請合理使用專用箱,並請確保您需要儲存的東西都已經放入箱子裡,然後用封箱帶封閉箱子,請確保封好後不需要拆開封條。這是保障你的物品安全重要憑據。用戶在取回用戶的專用箱時,請注意專用箱的完整性是否良好,當用戶簽收後,迷你儲存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5.4用戶在收到專用箱後,我們會給用戶一個星期的整理裝箱時間。若一個星期後,客戶仍然沒有準備好儲存的物品,我們會向用戶收取專用箱的費用。
5.5本公司在接受儲存的貨物時,僅僅按照使用的專用箱數量計數,對於儲物箱內所存放的物品數量、質量等概不負責檢視和檢驗。對於儲存的物品的內容迷你儲存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

6.權利

6.1被承運物品的知情權:
迷你儲存有權獲知被承運物品的性質、品名數量及重量等,協助有關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對承運的物品進行檢查或查處。
6.2服務物品的留置權:
若用戶在服務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辦理續約手續的前提下,在完成續約手續前,用戶未按規定支付應付運費及相關費用,同時在沒有取得有效擔保之前,迷你儲存有權留置所暫存的物品,並保留對該用戶及其委託代理人的追償權,且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6.3付款寬限期和超期物品的處理
6.3.1若是用戶在最後的付款期限前沒有付款,我們會給予您30天的付款寬限期。此時我們會以郵件/手機等形式提醒用戶(寬限期自發出提醒之日起生效)。
6.3.2若用戶在寬限期生效後的前1-15天內,用戶取走物品時,我們將會加收一倍的儲存費用。在第16-30天內,用戶取走物品時,我們將會加收2倍的儲存費用。
6.3.3當寬限期結束後,我們會以郵件/手機等形式再次提醒用戶,而且會暫時把用戶的物品移至拋棄區,若在寬限期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收到用戶的書面覆函我們將視為用戶放棄了對該物品的所有權,我們將會對該物品價值自行評估,並以此作出相應的處理(處理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視作廢棄物進行拋棄處理、銷毀、拍賣等)。我們不承擔任何給用戶造成損失的責任。
6.3.4我們會保留向用戶追償超期的儲存費用以及處理物品時產生的清理費用、財務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的權利。若是採取拍賣方式處理,拍賣所得款項扣除上述費用後產生的盈餘部分,用戶亦無權追索。

7.免責條款

7.1迷你儲存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遺失、毀滅或沒收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戰爭、暴亂、惡劣天氣、航班延誤、墜機、颱風、火災、水災、重大交通事故及自然或人為的嚴重災害及無法控制的各種情況或由於用戶的原因造成的沒收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7.2迷你儲存對於物品運送的延誤或遺失所造成的間接損失或其它非主體性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7.3迷你儲存對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運送錯誤及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7.3.1由於用戶的原因,如地址填寫錯誤、不全、無法確認和電話號碼錯誤等;收件人地址變更或無法送達的地域等。
7.3.2由於用戶瞞報、隱蔽包裝交寄禁寄物品或包裝不善導致運送服務組織或第三方物品損失及人身傷害的,用戶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7.3.3由用戶未經聲明及包裝不當所引起的各種損失。

8.取回物品

8.1取件預約:您只需要登錄您的帳號,查看物品,選擇用戶希望取回的物品,在本服務平台完成的過程。
8.2取件期限:我們將在收到用戶的取件預約後,在指定的當日將物品送到您指定的地點。
8.3取消取件:請在本服務平台取消用戶的取件預約。請注意:在預約時間的前一天的23:00前取消預約,是免費的。在預約時間當天的9:00之後取消用戶的預約將會收取每箱之物流費用。
8.4取件爽約:若是客戶沒有辦法在我們外勤人員抵達前取消預約,也就是發生“爽約”。我們的外勤人員會等候用戶15分鐘,同時會與用戶聯繫。等待15分鐘後,你沒有出現,我們將要向你收取每箱之物流費用。

9. 遺失損毀賠償限額

9.1為保障用戶儲存物品的安全,迷你儲存系統已經為每一個專用箱購買了意外損失保險;若發生意外時,我們按照每個專用箱不超過新台幣 5000元的標準賠償,迷你儲存不再承擔其他賠償費用;

10.索賠

10.1任何索賠必須在物品運回後7天內(以本單位所填日期或客人簽收日期為準),由用戶提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迷你儲存。
10.2用戶在提出索賠的同時,有義務繼續承擔並償付拖欠迷你儲存的相關費用,用戶無權從中扣除申請賠償的款項。

11. 適用範圍

11.1以上所列條款適用於所有享有迷你儲存註冊商標使用權及經營代理權的公司或者其它的指定代理人。
11.2迷你儲存與用戶之間所簽定的所有協議均應符合雙方利益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並接受所在地區仲裁機構的裁決。

12. 按現狀提供服務

12.1您理解並同意,迷你儲存的服務是按照現有技術和條件所能達到的現狀提供的。迷你儲存會盡最大努力向您提供服務,確保服務的連貫性和安全性; 但迷你儲存不能隨時預見和防範法律、技術以及其他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不可抗力、第三方服務瑕疵、政府行為等原因可能導致的服務中斷、數據丟失以及其他的損失和風險。
12.2服務時間
我們目前每週一至週五上午10點到下午8點間提供取件和送件服務。當使用服務的用戶較多時,會出現不能第一時間提供服務的現象,我們不承擔因此給用戶造成的損失。 12.3迷你儲存系統為了安全的緣故,我們的倉儲系統不對外開放。

13.收費標準

13.1迷你儲存平台的服務是以收費方式提供的,具體收費標準請按照迷你儲存官網公示為準。
13.2迷你儲存可能根據實際需要對收費服務的收費標準、方式進行修改和變更。前述修改或變更前,迷你儲存將在相應服務頁面進 ​​行通知或公告。
13.3費用收取辦法:費用將會在辦理儲存物品取件前的送箱流程時透過網絡支付平台的方式收取

14. 知識產權聲明

14.1迷你儲存在本服務中提供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網頁、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圖表等)的知識產權歸迷你儲存運營公司所有,用戶在使用本服務中所產生的內容的知識產權歸用戶或相關權利人所有。
14.2除另有特別聲明外,迷你儲存提供本服務時所依託軟件的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知識產權均歸迷你儲存運營公司所有。
14.3迷你儲存在本服務中所使用的商業標識,其著作權或商標權歸迷你儲存運營公司所有。
14.4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務包含的內容的知識產權均受到法律保護,未經迷你儲存、用戶或相關權利人書面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使用或創造相關衍生作品。

15. 用戶違法行為

15.1您在使用本服務時須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存儲和遞送有易爆物、易燃物、腐蝕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毒性物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現金、郵政專營品、信函、身份證、護照、駕駛證、有價證券、白色粉末等《禁寄物品指導目錄》所列禁寄品及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
15.2如果您違反了本條約定,相關國家機關或機構可 ​​能會對您提起訴訟、罰款或採取其他制裁措施,並要求迷你儲存給予協助。造成損害的部分,您應依法予以賠償,迷你儲存及其運營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15.3您違反本條約定,導致任何第三方損害的,您應當獨立承擔責任;迷你儲存及其運營公司因此遭受損失的,您也應當一併賠償。

16. 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責事由

16.1您理解並同意,在使用本服務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不可抗力等風險因素,使本服務發生中斷。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出現上述情況時,迷你儲存平台將努力在第一時間與相關單位配合,但是由此給您造成的損失迷你儲存平台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免責。 16.2迷你儲存依據本協議約定獲得處理違法違規內容的權利,該權利不構成迷你儲存的義務或承諾,迷你儲存不能保證及時發現違法行為或進行相應處理。

17. 協議的生效與變更

17.1您使用迷你儲存平台的服務即視為您已閱讀本協議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17.2迷你儲存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本協議條款。您可以在相關服務頁面查閱最新版本的協議條款。
17.3本協議條款變更後,如果您繼續使用迷你儲存提供的服務,即視為您已接受修改後的協議。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後的協議,應當停止使用迷你儲存平台提供的服務。

18.服務的變更、中斷、終止

18.1迷你儲存平台可能會對服務內容進行變更,也可能會中斷、中止或終止服務。
18.2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迷你儲存平台有權不經通知而中斷或終止向您提供的服務:
18.2.1根據法律規定您應提交真實資料,而您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或與註冊時資料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證明;
18.2.2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的約定;
18.2.3按照法律規定或主管部門的要求;
18.2.4出於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18.3迷你儲存平台有權按本協議14條的約定進行收費。若您未按時足額付費,迷你儲存平台有權中斷、中止或終止提供服務,相應物品歸屬權也將歸迷你儲存平台所有。

19.管轄與法律適用

19.1本協議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依本合約發生債權債務之關係,其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效力及方式適用中華民國法律;若因本合約發生爭議時,應本誠信原則協商之,倘若協商不成而涉訟時,甲乙雙方特此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